辽教办发[2011]65号
各市教育局、文明办、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中央文明办秘书组 中华职业教育社关于组织开展第八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1]13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省决定举办第八届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为搞好此项赛事,我省成立“文明风采”复赛组织委员会和评选委员会(见附件)。复赛组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竞赛有关事项。复赛组织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山东省基础教育教研培训中心职教部。
2.各有关部门要充分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并及时将《通知》转发到各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学校),广泛动员,组织学校积极参加此项赛事。
3.各校要把参加“文明风采”竞赛活动与德育工作和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结合起来,将其作为德育工作的一项主要内容和重要载体来抓,增强德育工作的时代感,以丰富和活跃学校德育实践活动。
4.“文明风采”竞赛活动内容、竞赛形式及评选标准以《通知》为准。我省部分项目按《通知》要求使用网络征集、评选参赛作品(校级注册码:490179),请各地做好相应准备工作。
5.中等职业学校要在校内广泛开展竞赛活动。学校(含省属学校)初赛选出的优秀作品,经市教育行政部门遴选后,推荐参加省级复赛。
6.各校应于6月30日前向复赛组委会报送参赛作品、数据库和参赛工作总结。复赛组织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对各市遴选出来的作品进行评选,优秀作品推荐参加全国决赛。
7.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各中等职业学校要鼓励广大师生全员参与此次竞赛活动。“文明风采”复赛组织委员会将对在该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及有关个人给予表彰。
8.各市教育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要将负责此项活动的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于5月20日前报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复赛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张跃华,联系024-86894085
任晓光,联系024-86896890
电子信箱:zyh5591@126.com
地址:山东省皇姑区崇山东路46-2号,邮编110032